法务合规部简介
吉利学院法务合规部属行政职能部门。法务合规部是为学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专门工作机构。现有工作人员4名:部长由吉利学院刘召副校长兼任,其余3名工作人员。该部门主要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,促进有吉利学院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形成;负责统筹、协调、督办学校日常法律事务工作,对学校重大专项法律事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;完善学校合同管理制度,依职权审查学校各类合同工作及全程参与院校各类招采工作,做好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;负责处理学校涉及的诉讼案件,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;弘扬法律文化,宣传法律精神,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;对学校涉及的突发性事件提供法律建议和对策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法务合规部职能职责
1、 指导学校法务实践,处理学校法律问题,以维护学校法律权利和利益。
2、 负责贯彻落实学校的有关方针、政策、计划、制度规定、工作措施等。
3、 负责学校合规管理,检查学校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、规则和准则,执行制定合规风险管理政策,向监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合规风险事宜。
4、 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管理,为各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支持。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;为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。
5、 负责各类合同编号、登记、履行跟踪等工作。
6、 起草、审查和修改学校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。
7、 代表学校处理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,维护学校合法权益。
8、 主持学校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和法律保障。
9、 负责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核,审核学校的合同、制定标准合同。
10、 为学校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。
11、 管理外聘律师、法律顾问。
12、 法治宣传与法律培训。
13、 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。